日前,自新疆治区第二批共9所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工作结束,自治区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将进一步扩大。
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学前教育事业的科学规范管理,扩大优质幼儿教育资源,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接受优质幼儿教育的需求,提升全区学前教育的发展水平,根据《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(试行)和实施办法的通知》的精神,2012年11月14日至12月8日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各地逐级评估推荐的17所中自评材料合格的9所幼儿园进行了评估验收,并对去年评估过的3所幼儿园进行复验。
在评估中,专家组依据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评估标准》)和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实施办法》,本着“以评促进、以评促改、评建结合、重在建设”的目的和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的原则,通过听汇报、观摩幼儿园一日活动、实地查看、查阅档案材料、召开教职工座谈会、开展教职工及家长问卷调查、教职工及家长访谈等形式,对每所幼儿园从办园条件、园务管理、教育教学和服务保障四个方面进行了评估检查,对被评估幼儿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进行了剖析,并从政府职能、教育行政部门职责、幼儿园工作等不同角度提出了建设性意见。
各地、州、市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对此次评估工作高度重视,普遍加大了对所属幼儿园的支持力度,并对评估反馈的问题及时做出了处理和安排,确保了评估工作的顺利完成。
基础教育处